专业解答
如果您携带总价值超过 20,000 新元(或等值外币)的实物货币和不记名流通票据 (CBNI)* 进入或离开新加坡,法律要求您向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交完整准确的报告。当您为自己、代表任何其他人、独自或与他人一起旅行时,报告的要求将适用。
根据 1992 年《腐败、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(没收福利)法》,如果您未能提交完整准确的报告,这将是犯罪行为。您可能会面临:
最高罚款 50,000 新元或最高三年监禁,或两者兼施;和
CBNI一经定罪,可被扣押和/或没收。
*“实物货币”是指硬币和印刷货币。不记名可转让票据的例子包括汇票、支付给“现金”的支票、未划掉“或持票人”的支票、本票、无记名债券、汇票和邮政汇票。